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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l @ milo


我要哭了我…

剛剛得到一個非常嚇壞我大屁股的震驚消息,就是,Jarvis Cocker來台演唱會,已經開過了。

懂嗎?開「過」了,那個過了的意思就代表過去式、沒了、再見了、不會再一次了,簡單一句話就是,我錯過這千載難逢的機會。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我要瘋了!!

Jarvis演唱會是我在西班牙時辦的,時間算一算,以當地時間來看的話,他開唱時我人應該正在哥多華火車站,準備前往清真寺的路上。而我得知他「已經」來過台灣、辦過演唱會、並離開台灣的消息,是在回台灣一個星期之後才知道,換句話說,我當了整整七天的天真笨蛋。還一直上The Wall網站看看有沒有Jarvis要來台辦演唱會的相關事宜呢!

然後回頭又是那一句,唱完了,走了,不會再來了。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王八蛋!我甚至跟他共同站在一塊土地上的機會也沒有。

這時候就會開始怨嘆自己附近沒有一起聽音樂的朋友,不然就能適時告訴我這件慘絕人寰的悲劇…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我要發瘋了!這絕對會在我2008最遺憾事件記上一筆,而且名列前茅。



要不是亂逛部落格得到這消息,我應該還是個被蒙在鼓裡的傻子,滿心期待Jarvis的到來,而且他居然有唱David Bowie的Space Oddity!!!吼吼吼吼吼吼啊啊啊~!!!我愛死這首歌了!

現在,我正在玉兔伯身上,一邊「溫習」著Jarvis活力十足的身影又唱又跳,心中一邊淌血,一滴一滴的,流下。

so, somebody kill me please ?



後記:原諒我情緒失控…篇名又是一首歌,亞當大叔在婚禮歌手裡唱的。




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虧我在國外時還心想:「應該沒這麼衰Jarvis選這時候去台灣演唱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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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atlu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