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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是否有種感覺。

認識很久的同學,但相處幾年下來,卻還是像路人一樣陌生;
才初識的朋友,卻好像已經相識十幾年般的知己。

我們每天在路上、課堂裡、餐廳內,與許多人擦肩而過,
但卻很難找到相同頻率的人。
聽到某件事,能不自覺的一起笑出來;
聽到某首歌,會忍不住趕快跟對方分享時,才發現他也正要與你分享;
看到某部片,知道他一定會跟自己有著相同的喜愛;
不管做什麼事,總能不經意地意見一致。

上星期我在工作時,意外地看見一張國中小用的椅子。
原本一直匆忙的經過,不曾佇足在它身旁,也沒坐在它身上休息。
直到我把一些工具放到椅子上,準備離開時的一瞥,
發現了短短幾個熟悉的字,這十個字母我再熟悉也不過了。
它只是靜靜的躺在最後排的木條上,
被小朋友用立可白歪歪斜斜的寫在那裡,但我因為這幾個字高興了整天。
如同我說過的,輕易的滿足有何不可?

看到了自己以前也常常做的同件事情在眼前,
有個相同頻率的人,做著七八年前稚氣的我也在做的事。
想不開心都難吧,那種感覺真是難以形容。

看到這人跟我一樣執著在同個人身上時,
我覺得,每個人都一定要某件能讓你執著在上面的人、事、物。
哪怕只是個不起眼的東西,也可以。
因為人一旦沒有了讓自己活下去、努力的目標時,就失去了活的意義。
我這樣說很籠統,也很無趣。
但我很久以前有個朋友,他不斷的跟我說著他不想活了,
因為他找不到什麼讓他活下去的動力,沒朋友、情人、家人的愛、興趣等。
他不知道活著生活要幹嘛,他也不知道努力工作為了什麼?
賺錢目的何在?他什麼都不想要了,還要錢幹嘛?

我只覺得,就算是為了某個偶像、情人、音樂、寵物、成就,任何事都好。
一定要有個讓你執著的地方,而且要是個永遠不會離開你的東西。
朋友也許總有天會離開你,但跟你永遠碰不到面的偶像不會;
愛人也許總有天會離開你,但三五十年後你熱愛的音樂不會。
而且盡量不要只有一種,這跟分雞蛋一樣。
把雞蛋分在許多不同的籃子裡分散風險,壞了一籃,還有另一籃。

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最後會扯這麼遠,也許我總是想太多吧。
但,這就是我說的,
人一定要有個能執著的人事物,不然也只是行屍走肉罷了。



後記:喔耶,趁著換空間順便連文末也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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